根據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<關于做好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粵人才規〔2020〕38號)的規定,現將符合2020年寶安區第二十五批“以工代訓”補貼條件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,公示期5個工作日,自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。
公示期間(jian),任何單位(wei)或個(ge)人(ren)均可通(tong)過(guo)來人(ren)、來電、來信等方式向寶(bao)安(an)區人(ren)力資源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(地址:深圳市寶(bao)安(an)區創(chuang)業一路1號區人(ren)力資源局573房(fang),郵編:518101,電話:29999553)。
反映(ying)情況(kuang)和(he)問題須(xu)(xu)實事求是、客(ke)觀公正(zheng)。反映(ying)人(ren)必(bi)須(xu)(xu)提供(gong)真實姓名、聯(lian)系電話(hua),以示負責。寶安(an)區人(ren)力資源局(ju)將對反映(ying)人(ren)和(he)反映(ying)情況(kuang)嚴(yan)格保密,對所反映(ying)的(de)情況(kuang)和(he)問題,將認(ren)真進(jin)行調查核實,并視情況(kuang)按有關文件(jian)規定進(jin)行處理(li)。
附件:寶(bao)安區“以工代訓”補(bu)貼公(gong)示名單(2020年第二十五批)
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(yuan)局
2020年12月(yue)23日
附件:寶安區“以工代訓”補貼公示名單(2020年第二十五批)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