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關單位:
為推動我區循(xun)環(huan)經(jing)濟(ji)與(yu)節(jie)能(neng)減(jian)排(pai)工作(zuo),發揮財政資金(jin)的引導作(zuo)用,依據《深圳(zhen)市大(da)鵬新區循(xun)環(huan)經(jing)濟(ji)與(yu)節(jie)能(neng)減(jian)排(pai)專項(xiang)資金(jin)管理暫行辦法(fa)》(深鵬發財〔2017〕324號),現組織(zhi)開展2018年大(da)鵬新區循(xun)環(huan)經(jing)濟(ji)與(yu)節(jie)能(neng)減(jian)排(pai)專項(xiang)資金(jin)申報(bao)工作(zuo),有關事(shi)項(xiang)通知如下:
一、申(shen)報條(tiao)件(jian)
1.依法(fa)在大(da)鵬新區注冊、具有獨立法(fa)人資格的企事(shi)業單位(wei)或其他(ta)社會(hui)組織(以下統稱“項目單位(wei)”)。扶持項目原(yuan)則上應在大(da)鵬新區管轄范圍內(nei)實(shi)施。
2.項目單位(wei)應(ying)具備健全(quan)的財務核(he)算(suan)和管理(li)體系,申請前(qian)一年內(2017年9月1日至(zhi)2018年9月1日)無在(zai)稅(shui)收、安全(quan)生產、環(huan)保、勞動等方面存在(zai)重大(da)違法行(xing)為。
3.不(bu)(bu)存在知識產權爭議尚未解決、資產財務狀況(kuang)不(bu)(bu)良(liang)或涉(she)及重大糾紛的(de)情(qing)況(kuang)。
4. 項目完工時間原則上為2016年9月1日之(zhi)后。
二、資助數量和方式
1.資助數量(liang):受(shou)大(da)鵬新區循環經濟(ji)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。
2.資(zi)助(zhu)方式:項(xiang)目建設資(zi)金原則上以項(xiang)目單位自籌為主,政府采用無償資(zi)助(zhu)方式予以支持(chi)。
三、扶(fu)持范(fan)圍
1.節能減排改造項(xiang)目。
2.節能(neng)與新能(neng)源產品項(xiang)目。
3.循環經(jing)濟、資(zi)源綜合利用(yong)項目。
4.循環經濟(ji)和節(jie)能(neng)減排(pai)能(neng)力建設項目(mu)。
5.綠色(se)清(qing)潔生(sheng)產審核項目。
6.綠(lv)色建筑項目。
7.新能(neng)源汽車充電(dian)樁建設項目。
8.節(jie)水項目。
四、有關要求
1.有(you)(you)下列(lie)情形之一的(de),專項(xiang)資金不(bu)予(yu)扶持:重(zhong)復建設(she)、重(zhong)復申報的(de);知識產權(quan)爭議尚未解決(jue)、資產財務狀況(kuang)不(bu)良(liang)或涉及重(zhong)大糾(jiu)紛的(de);項(xiang)目單位存在(zai)不(bu)良(liang)誠(cheng)信記錄(lu),或者在(zai)享受(shou)各級(ji)政(zheng)府(fu)財政(zheng)資助(zhu)中有(you)(you)嚴重(zhong)違(wei)約行為的(de);申報材料弄虛作假,或者申報項(xiang)目單位違(wei)反本辦(ban)法規(gui)定(ding),正在(zai)接受(shou)有(you)(you)關部(bu)門(men)調查的(de)。
2.項目單位應當確保材料(liao)中的相關指標數據與統(tong)計部門保持一致,不得擅自(zi)使用項目單位自(zi)報(bao)或第(di)三(san)方機構提供的數據。
3.項(xiang)(xiang)目單(dan)(dan)位(wei)需打印項(xiang)(xiang)目資金申(shen)請報(bao)告及相應附(fu)件,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順序膠裝成冊,編輯目錄,標(biao)注(zhu)頁碼,在封面(mian)上注(zhu)明申(shen)報(bao)項(xiang)(xiang)目扶(fu)持計(ji)劃(hua)類(lei)別(bie)、項(xiang)(xiang)目名稱、項(xiang)(xiang)目所屬領(ling)域、項(xiang)(xiang)目單(dan)(dan)位(wei)、項(xiang)(xiang)目負責人(ren)及聯(lian)系方式(手機、傳真、電子郵(you)箱)等(deng),加蓋單(dan)(dan)位(wei)公章,紙質資料一式3份(fen)、電子文本(ben)(光(guang)盤)1份(fen)。
4.企(qi)業在(zai)申報、執行項(xiang)目過(guo)程有(you)弄(nong)虛作假、未按規定專款專用、拒(ju)絕配(pei)合監(jian)督檢(jian)查的,取消其(qi)申請專項(xiang)資金(jin)扶持資格,并(bing)追回已撥付的扶持資金(jin),情節嚴(yan)重的,依法追究(jiu)責(ze)任。
六、申(shen)(shen)報時間和申(shen)(shen)報地點(dian)
1.申報時間:2018年(nian)9月(yue)1日至2018年(nian)9月(yue)30日。
2.申報地(di)點:深(shen)圳市(shi)大鵬新區大鵬街(jie)道中山(shan)路10號大鵬新區行政服務大廳。
特此通(tong)知(zhi)。
附件:1.大鵬新區(qu)循(xun)環(huan)經濟(ji)與節能減排(pai)專項(xiang)資(zi)金項(xiang)目申報表
2.項目(mu)節能減排效果分析報告(參(can)考樣板)
3.深圳市(shi)大(da)鵬新區循環經濟與(yu)節(jie)能減排(pai)專(zhuan)項資金管理(li)暫行辦法
深(shen)圳市大鵬(peng)新區發展和財政局
2018年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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