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關單位:
為加強投融資規范化,充分發揮創投引導基金的杠桿效應和專業創投公司的扶持作用,現決定開展2021年光明區科技金融政策相關投融資機構備案申報工作。投融資機構經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備案認定后,投資的光明區科技型中小企業(以下簡稱“企業”),該企業可額外申請獲得投融資機構實際投資額最高30%、總額最高500萬元的資助。投融資機構備案申報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上一年清科集團年度榜單創業投資機構50強及早期投資機構30強;
(二)深圳市引導基金及其參股設立的子基金;
(三)光明區引導基金及其參股設立的子基金;
(四)投資過光明區企業(注冊地、納稅地、統計地均在光明區)的投融資機構,如僅投資過1家,投資總額不低于200萬元;如投過2家及以上企業,投資總額不低于150萬元。
符合申報條件1、2、3項之一的投融資機構(2021年光明區科技金融政策相關投融資機構備案名單公示://www.szgm.gov.cn/gmkjcxj/gkmlpt/content/8/8667/post_8667912.html#11036)已于2021年4月1日通過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備案認定,不需提交材料申報;只符合申報條件第4項的投融資機構須向光明區科技創新局提交材料備案認定。
二、申報材料
只符合申報條件第4項的投融資機構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:
(一)投融資機構與獲投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、補充協議(如有)和出資證明;
(二)獲投企業簡介、章程、營業執照、簽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;
(三)獲投企業股權轉讓的,需提供股東會關于股權轉讓決議、股權轉讓協議、股權交割單(如有)、股權支付證明以及受讓機構的相關材料;
(四)獲投企業入駐光明區房屋租賃協議或房產證;
(五)投融資機構通過“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”備案的證明材料;
(六)基金管理人通過“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”登記的證明材料;
(七)承諾協議書(模板見附件1);
(八)區科技創新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說明: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,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,電子版(Word版本、PDF蓋章版)發送至kcjkczx@szgm.gov.cn;一式1份,A4紙正反面打印/復印,非空白頁(含封面)需連續編寫頁碼,裝訂成冊(膠裝)提交,需驗原件的請同時提供原件待驗。
注:第7項承諾協議書一式2份,另交原件。
三、申報受理
(一)申報時間:全年受理
(二)受理部門:深圳市光明區玉塘街道田寮社區科潤大廈a棟15樓科技創新服務中心。
(三)業務咨詢:88211505;QQ群:1047780452。
專此通知。
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
2021年5月26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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