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關(guan)展(zhan)會主辦(ban)、承辦(ban)單位(wei):
根據《深圳市(shi)會(hui)展(zhan)業財政資(zi)(zi)助專項(xiang)(xiang)資(zi)(zi)金(jin)管理辦法》(深經貿信息服貿字〔2014〕134號)有關規定(ding),經我委(wei)審(shen)核、社會(hui)公示等程序,現下達(da)2018年(nian)市(shi)會(hui)展(zhan)業財政資(zi)(zi)助專項(xiang)(xiang)資(zi)(zi)金(jin)第四批項(xiang)(xiang)目(mu)資(zi)(zi)助計劃,安排資(zi)(zi)金(jin)644.95萬元(yuan)對1個展(zhan)會(hui)項(xiang)(xiang)目(mu)予以資(zi)(zi)助(詳見附件)。
請各展會主辦、承辦單(dan)位接到通知(zhi)5日(ri)內(nei)備齊收款收據及(ji)詳(xiang)細開戶銀(yin)行信息辦理資金撥付手續,按照(zhao)國家相關財務制度(du)和要求辦理資金核算。
特此通知。
深(shen)圳市經濟(ji)貿易和(he)信息化委員會
2018年12月20日(ri)